医师非法执业

2024-10-11 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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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非法执业

医师非法执业

根据《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简单来说,就是医师行医必须同时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可以在医师联网系统查询到医师资格编码,但只代表具有医师资格。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才能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而后方能执业。

在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前独立执业属于违法行为。

非法行医有什么法律后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0226]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0626]

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0407]

第三十三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未按照规定通过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许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