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增25个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通知

2022-03-03 1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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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我省自学考试转型发展,根据各高校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进行适当调整,新增25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并遴选华侨大学等8所院校为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开考的25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属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执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公布的或经全国考委审定审批的专业考试计划,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考委统一考试。省考课程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以省考委指定使用的为准,并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

二、新开考的25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首考时间为2019年4月。停考时间由我委视开考情况另行规定。

三、华侨大学等8所主考学校应加强日常教学管理,认真贯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方针政策、文件规定,积极主动开展主考专业的生源组织发动工作,严格规范社会助学辅导活动,精心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积极参与毕业审核等具体工作。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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