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都要有据可依,我们回头看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个人开办诊所的要求是什么?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一)写到: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不能。
持有助理医师资格证不可以开诊所。根据规定,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才能申请开办诊所。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5号)文件,《诊所基本标准》中对人员的要求:“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才能申请开办诊所。
若只取得助理医师证,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中对人员的基本要求,故不能开办诊所。
不可以的。开自己的医疗诊所,不但要有医师资格证,还要有卫生局,市场监管局,防疫部门,市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并且有营业执照,而且行医时间在3年以上,才可以开诊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