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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公务员考试过程中,一般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的比例是1:1,各占总分的50%。对于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同占比50%,而且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占比不得高于15%。
公务员考试成绩怎么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成绩的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3、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笔试成绩的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5、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
公务员笔试和面试分数比例是1:1。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过程中,一般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的比例是1:1,各占总分的50%。对于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同占比50%,而且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占比不得高于15%。
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的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公共科目考试是所有考生都必须考试的科目。专业科目则是部分要求有专科科目考试的岗位所要考察的科目。
其中公共科目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常识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申论则是需要报考人员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概括、归纳,从而考核报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在公务员的面试环节主要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形式。结构化面试是在事先制定好提问提纲,并按照提纲一一发问,按照标准格式记录下面试者的回答以及对其评价的面试方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是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对考生集体面试,通过给一组面试者一个相关问题,让面试者进行讨论,从而检测考生的各方面能力与素质,从而对面试者做出综合性评价。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说明
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考的部分专业技术性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将在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以上内容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